今后,洛陽市轄區內的旅游企業單位,若被新評定為國家4A、5A*旅游景區,將分別獲得一次性獎勵10萬元、30萬元……今日下午,洛陽市召開2016年全市旅游工作會議,會上發布了《洛陽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關于加快洛陽旅游產業發展的若干獎勵扶持意見》,通過給予獎勵扶持的方式,激發和調動我市旅游行業單位的積*性和主動性。
根據《意見》,我市轄區內的旅游企業單位,能夠發展優質旅游企業品牌、開拓旅游市場、完善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可獲得獎勵扶持。具體如下:
發展優質旅游企業品牌可獲得獎勵扶持
新評定為“全國百強”旅行社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新成立大型旅行社集團一次性獎勵3萬元。
新評定的四星*、五星*旅游飯店,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10萬元。
新成立大型旅游飯店集團一次性獎勵2萬元。
新評定的國家4A、5A*旅游景區,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30萬元。
對年度內新創建評定為省*、國家*旅游度假區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30萬元。
對年內新創建評定為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或其它國家*旅游示范區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新評定的4星*鄉村旅游經營單位,一次性獎勵5000元。
對在國家、省*旅游商品大賽中獲獎的,按國家、省獎勵標準給予同等獎勵。
鼓勵旅游企業參加國內旅游商品博覽會,凡展銷自產商品效益顯著的,給予適當補貼。
鼓勵旅游商品研發和創新設計。全市每年組織旅游商品研發和創新設計大賽,評出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和1萬元;鼓勵外地旅游高校、專業旅游設計單位在洛設立分支機構,對有固定辦公場所并實質性開展工作一年以上,每家一次性1萬元獎勵;對于依托洛陽地方特產,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包裝研制出的具有鮮明洛陽地方特色和文化特征的新產品,在拿到相關證書并投入批量生產后,視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開拓旅游市場可獲得獎勵扶持
接待外地市游客排*前三位的洛陽市旅行社,分別一次性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扶持獎勵。
旅游包機獎勵。從同一客源城市引來一架旅游包機150人以上的,在洛陽星*飯店住宿兩晚,參觀洛陽4個收費A*景區(含星*牡丹園),給予旅行社3萬元獎勵。
旅游專列、大巴獎勵。從同一客源城市引來一趟旅游專列,普通專列人數不少于360人,動車或高鐵專列人數不少于200人,在洛陽住宿兩晚,參觀洛陽4個收費A*景區(含星*牡丹園),給予旅行社1.5萬元獎勵;普通專列人數不少于500人,動車或高鐵專列人數不少于300人,且在洛陽住宿兩晚,游覽洛陽4個以上收費A*景區(含星*牡丹園),給予旅行社3萬元獎勵。國內城市*次開行我市專列的,每趟達到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給予旅行社獎勵1萬元。旅游大巴團隊參照以上政策執行獎勵。
自駕游車隊獎勵。由旅行社組織的,從同一客源城市引來的自駕游車隊,車輛30臺以上,人數不少于120人,參觀洛陽3個以上收費A*景區(含星*牡丹園),在洛陽住宿一晚,給予旅行社5000元獎勵。
需注意的是,以上各類來洛人數不含導游、司機及工作人員。旅游包機須在洛陽北郊機場落地;大巴車隊、自駕游車隊來自同一客源城市牌照率80%以上,正常情況下須同時到達。對旅行社組織招攬的來洛團隊游客人數統計,以市旅發委智慧旅游團隊電子行程單系統統計為準。
完善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可獲得獎勵扶持
對新申報成功的全市智慧旅游示范縣(市、區)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對新申報成功的全市智慧旅游示范景區、智慧旅游示范鄉村、智慧旅游示范酒店、智慧旅游示范旅行社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3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
對新評為國家、省*示范智慧旅游、互聯網+或旅游信息化單位的我市旅游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據悉,《意見》適用期限于12月31日截止。以下企業不符合《意見》獎勵扶持條件:未在我市注冊納稅的;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的;當年發生游客投訴事件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因偷稅漏稅行為被公安機關或稅務機關立案查處或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申報獎勵扶持資金材料弄虛作假的;虧損企業(當年新辦企業除外)。